紅網長沙11月14日訊(記者 劉怡斌 通訊員 周丹 袁建斌)建立勞動關係要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規章制度建立要講程序……11月14日,長沙中院召開“企業人事管理法律風險防控”座談會,通報了近年來審理的三起勞動爭議典型案例、梳理歸納了勞動爭議案件的特點規律、編印了《企業人事管理法律風險防控問答》手冊。
  作為今年開展的“長沙法官為您送上一點建議”系列活動之一,本次座談會邀請了省人社廳、市人大內司委、市國資委、市勞動局、市勞動仲裁院相關領導,經開區相關領導,11名市人大代表、6名市政協委員及相關企業負責人參加會議。長沙中院副院長鄧文莉、市中院審委會專職委員王鎧、市中院民四庭庭長李晴、副庭長李祖湖、熊曉震及民四庭部分法官和工作人員參加了座談。
  近年來,在新的市場化用工關係成為主題的背景下,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因勞動權利義務而引發的勞動爭議糾紛大幅增加,類型也日益多樣化、複雜化。長沙兩級法院2010年審理的勞動爭議案件為1428件,2014年僅1-10月就受理案件3321件,增長了近兩倍。從勞動者訴求來看,勞動爭議案件包括支付勞動報酬、加班工資、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工傷賠償、確認勞動關係、社會保險賠付、檔案移交丟失賠償、競業限制、確認勞動合同無效等十多種類型,尤以前五種類型居多。從案件分佈行業來看,餐飲娛樂行業案件占3155件,居榜首。從涉案企業類型看,小型民營企業占62%,占涉案企業的多半。
  座談會分析了勞動爭議案件的成因:主要包括勞動爭議立法日臻完善、勞動者維權意識日益增強、企業管理與社會要求沒有完全同步、勞動行政監督相對薄弱等。
  針對企業人事管理過程中常見、頻發的勞動爭議問題,長沙中院提出了“強化依法治企理念”、“完善內部人事管理流程”“建立企業內部調處機制”三條要求,並根據就如何完善人事管理提出了“六點建議”:一是建立勞動關係要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二是規章制度建立要講程序;三是工資結構設置要科學;四是解除勞動合同要規範;五是社會保險要建立;六是勞動爭議訴訟證據要完備。
  對長沙中院通過依法審判規範企業人事管理工作加強勞資糾紛法律風險防控,與會代表給予了高度評價。長沙市勞動局副局長周柏清表示,長沙中院依托審判職能,找準企業人事管理癥結,為企業建立和諧的勞動用工關係和人事管理,從源頭上防範和化解人事糾紛提出了有效的司法建議,而且,長沙中院還創新形式,將普法活動送到企業的家門口,切中了市場主體的需要,活動開展得有聲有色富有成果。  (原標題:長沙中院為企業人事管理支招 要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ni53nilgh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